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西南油气田年产油气当量突破3000万吨******
中新社成都12月26日电 (记者 王鹏)记者26日从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简称西南油气田)获悉,截至当日8时,西南油气田今年产出油气当量已突破3000万吨。
据了解,截至26日8时,西南油气田今年生产天然气376亿立方米,生产原油6.8万吨,按1255立方米天然气热量值相当于一吨原油计算,油气当量正式突破3000万吨。
其中,3000万吨油气当量预计约占全国2022年天然气产量的17%左右,西南油气田也因此成为继长庆油田、大庆油田、渤海油田、塔里木油田之后中国第五大油气田。
西南油气田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张友波介绍,3000万吨油气当量折合天然气376.5亿立方米,如果按一个三口之家日均1立方米天然气用量测算,可供全国14亿人连续使用3个月,四川省8300万人连续使用4年,成都市2100万人口连续使用17年。工业领域,可满足川渝地区工业企业3.4年连续使用。
张友波介绍,目前川渝地区已逐步发展成为国内最成熟的天然气利用市场,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高达20.4%,远高于全国9.0%的平均水平,其中60%的地区GDP与天然气有关。
今年四川相继遭遇高温、限电、疫情、地震等多重困难冲击,西南油气田加快勘探开发的节奏和进度,实现了开钻300口井以上,投产300口井以上,新建产能100亿立方米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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