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央视综合频道重点节目片单发布******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高凯)1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央视综合频道重点节目片单发布活动在北京举行。
“探源中华文明”篇章共推介了5档重点节目。作为总台首档聚焦“简牍”这一重要题材的大型文化节目,由尉天池先生题写片名的《简牍探中华》以“简牍的前世今生”为线索,用“实地探访+探秘演绎+文化解密”的全新表现形式,讲述简牍古代诞生、近代发现、当代研究传承的传奇故事;大型文化节目《宗师列传·唐宋八大家》打破常规戏剧舞台模式,再现文豪先贤波澜壮阔的人生之路;大型文化节目《典籍里的中国》第三季以匠心打造典籍世界,带领受众探索更多经典名篇里蕴含的中国智慧、中国精神和中国价值;由孙伯翔先生题写片名的大型系列纪录片《寻古中国》把考古探索与文献研究有机结合,创新展现中华民族走过了不同于世界其他文明体的发展历程;新一季《古韵新声》系列节目通过“文物展演+文化访谈+古风乐舞”的形式,挖掘节日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展新时代画卷”篇章荟萃6档精品节目。《开学第一课》将课堂设在田间地头、生产一线,让青少年更直观感受到中国发展脉络;《山水间的家》第二季探访山水间更多的风物与故事,全景式纵览一幅幅乡村壮美画卷;《非遗里的中国》第二季走入非遗文化大省,讲述非遗传承的匠心故事;大型美食文化节目《三餐四季》探寻11个集文化历史、现代发展、美景美食于一身的魅力古镇,共谱“三餐四季”的专属古镇地图;纪录片《农耕有文明》展现国内十处世界级农业文化遗产焕发出的新活力;《文脉春秋》聚焦20个各具特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人物为线、名城为体、文脉为魂,感受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与人文底蕴。
“荟萃总台精品”篇章用心遴选全台优质节目资源,集中推介了电视剧《我们的日子》《大汉赋》《天望》《城中之城》,以及《中国书法大会》《中国中医药大会》《中国画派》《丝绸之路上的中国名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3主持人大赛》等多档总台精品节目。(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